12月15日一上班。辉县市南山镇惚树庄村民赵伏荣和老伴刘某带着一面锦旗便赶到了新乡县法院,找到了执行局干警马祥峰,代表全家感谢他执结了案件……
生活在大山里的赵伏荣老人没想到这一辈子要打一场官司。她有一双儿女都不在身边,家里只有她和老伴刘某相依相伴。2012年6月,刘某骑着两轮摩托车带赵伏荣外出到村桥头时,与新乡县古固寨镇村民孔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了赵伏荣受伤,车辆受损的事故。此案经辉县市法院一审和新乡市中院二审调解,最终孔某同意赔偿赵伏荣各项损失56000元。由于孔某不履行判决,案件被委托到新乡县法院执行。执行干警马祥峰多次找到孔某做工作,但孔某以没钱为由拒绝躲避执行。2014年7月,得知孔某有部分存款存在银行,马祥峰便对市内所有银行进了多次查询,终于在某银行查到孔某一笔3万多元的存款。考虑到赵伏荣老人生活在山区,由事故造成的伤情还没有全无愈,前来取款不方便,马祥峰便驱车几百里地将执行款送给到赵伏荣老人家。并对老人承诺说,对下余2万多元执行款要想方设法执结,一定给老人一个满意的结果。送执行款回来后,马祥峰一刻没有停止对此案的执行。为了不惊动被申请执行人孔某,他改变执行方法悄悄地查找孔某的财产情况。在多次一无所获的情况,马祥峰仍不放弃查找。功夫不负有心人。前不久,他终于查到孔某在某银行存入4万多元,随即将此笔款进行查封,赵伏荣老人余下的执行款也有了着落。
“打这场官司让俺瘦了十几斤,自从马法官给俺送执款后俺又胖了十几斤,最主要的俺这腿病也好了……”在送锦旗现场,赵伏荣老人兴奋地说着,不时伸伸胳膊动动腿,脸上泛着幸福的红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