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级法院狠抓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

  发布时间:2009-07-20 16:55:47


    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是关乎到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问题,是人民法院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最高院已将全国案件信息录入情况作为专项工作进行季季通报并不定期的进行网上检测。省高院早已将案件信息录入工作作为对全省执行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乡中院对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高度重视,狠抓了该项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明责任。市中院对案件录入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多次讲这个问题,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如果哪个法院因录入工作不好影响到我市执行工作,市中院将追究该院执行局长的责任。市中院还专门召开全市执行局长和信息录入员会议,刘京甫副院长和张明华局长会上强调,各院执行局长作为信息录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对案件录入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我市录入工作的开展呈现良性循环。

    二、强督查。市中院专门成立执行案件录入工作督查组,重点开展三项督查工作:网上督查、电话督查、现场督查,随时检查录入进展情况,并建立录入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全市录入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通报,增强各院对录入工作的紧迫感。

    三、严要求。案件信息录入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录入及时就是要做到收一案,录一案,要求收案后必须先录入,再分案;另外,案件执行中采取的每项措施等具体信息,都要及时录入,不得拖延。录入准确就是要做到执行案件录入的信息一定要与执行卷宗显示的书面信息完全一致,不能有偏差。录入全面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要严格对照司法统计数字,司法统计收案不仅包括民事执行案件还包括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两类案件都要全部录入,不能漏录;另一方面,案件录入信息要全面,网上强调必录的内容一定要录入,以使网上录入的信息体现出案件执行的全过程。

    今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全国法院第一季度执行案件录入情况,市中院通过网上检测,结果是我市第一季度录入工作开展良好,录入率为100%,受到了好评。

    今后,市中院将继续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的要求,抓好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为执行征信系统的建立提供完备的信息,为人民法院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打好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景永利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