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人民陪审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确保案件质量和陪审效果。长垣县人民法院于12月5-6日举办第一期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对54名新老人民陪审员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开班仪式上,长垣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志杰向参加培训的人民陪审员介绍了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强调人民陪审制度是我国重要的司法制度,人民陪审员是法官的“咨询员”、是法官的“调解帮手”、是司法的“监督员”、是法制的 “宣传员”。希望人民陪审员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一要加强学习、不断充实自我;二要坚持原则、让权利不流于形式;三要科学安排、统筹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四要强化大局观念,牢固树立稳定意识、监督意识、宣传意识。
培训期间,该院优秀法官代表张中任、黄琦超、李华、吕伟伟分别就人民陪审员体制及审判中作用与任务、人民陪审员如何做好民事案件调解及参与陪审工作经验及心得体会作了发言和授课。
培训结束后,人民陪审员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受益良多,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一定牢记使命,积极参与庭审,认真评议案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