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获嘉县人民法院狠抓执行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统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11月底,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26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7.96 %,执结923件,执结率72.79%,执结标的达7880万元,对全县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以破解执行难为目标,提升工作效率,采取多种多样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努力做到公平、公正、文明、高效执行
(一)合理优化组合,实现分权分流。将执行干警分配为四个执行组,按照远近辖区分片办理案件。这样做既有利于熟悉情况,又有利于摸清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便于快速高效地执结案件。
(二)更新执行理念,改进执行方式。对“老赖”定期公开曝光。利用报纸专版,对一些不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限制其高消费,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对举报债务人隐瞒财产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在执行过程中做到执行程序到位,执行手段穷尽,对因当事人暂无履行能力,确需中止执行或采取程序终结方式结案的,实行严格控制;执行中需要司法拘留、罚款的,严格把关,今年被处罚的76人次没有一人提起复议。
(三)执行进展情况定期报告。每周一次执行例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既有效掌握办案动态,又促使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还能及时发现办案中的“闪光点”。
(四)反常规执行。采取“早出击,晚突击,节假日袭击”的办法,被执行人出去的早,我们到的更早;被执行人回来的晚,我们去的更晚。在春节前一个月、麦收、秋收时期,利用被执行人返乡的时机,抽调精干力量,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转移藏匿财产、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民事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形成一种强大的震慑力,营造良好执行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严惩拒执犯罪,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案件5件。
张某某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于2015年1月1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被告未上诉,现正在服刑中。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郭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其涉嫌构成“拒执”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后,摄于刑法的高压态势,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其余三件案件(其中1人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罪,2人涉嫌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我院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的刑侦部门,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公布老赖名单,敦促自动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后,我院认真贯彻执行,及时通过网络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信息予以公布,积极推进《若干规定》的实施。除此之外,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通过公开曝光的方式将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公之于众,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通过挤压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形成强大压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达到促进执行的目的。
今年以来,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失信被执行人共838人,有15人次的当事人因出行受限,如出门不能乘飞机、不能坐高铁而主动履行了判决书规定的义务。例如王某某申请执行高某某、刘某某民间借贷一案,二被执行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申请人王某某于2014年4月4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4年4月17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但其二人一直躲避法院执行,与执行干警玩“躲猫猫”,法院依法将二被执行人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2015年9月份,被执行人刘某某因急需送其女儿上学而需要购买动车车票时,被铁路部门告知其已被限制高消费而不能购买动车票,出行受阻,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四、实施网络查控,依法强制执行
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设立了查控室,配备专机、监控等设备,由专人管理、使用。截止目前,已经提交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查控平台查控人数800余人次,实现网络冻结81人次,冻结金额1374.91万元,执行清结案件53件。
另外,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执行指挥中心已经投入使用。今后,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在执行工作中向执行信息化要效率,借助执行信息平台快速执结案件,争取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五、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维护当事人权益
今年以来,共上传淘宝网公开拍卖拍品24件,成交2件。其中成交的一辆帕萨特轿车,起拍价7.055万元,8人报名,经过11次延时68次竞价,最终以8.255万元的价格成交,高于起拍价1.2万元,溢价率达到17%,为当事人节约了佣金,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落实司法救助,维护公平正义
对那些申请人生活确实困难,被执行人又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及时发放执行救助资金,执结部分案件,稳定当事人情绪。今年,已发放司法救助资金8万元,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