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官司俺决定撤诉,如果对方治病有困难,我一定尽力帮忙!”11月26日,由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纠发的“爱心接力”,让病床上的被告李某感受了法官大爱。
请求撤诉的是原告董某。2011年5月,被告新乡县古固寨农民李某在一工地施工时,租赁了董某的一辆铲车,当时俩人约定每月租赁费800元。工程结束后,李某共租有5个月应给付董某4000元。李某在给付1000元钱后,剩余费用一直拖了两年未给付。董某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将李某告上法庭。开庭前,担任审判长的院长郭良豪通过李某的代理人其叔叔李某某,了解到被告李某身患重病住院治疗,唯一的儿子因事故去世,儿媳妇改嫁,家里只有他和一个哑吧孙子相依为命。了解到这些情况,郭院长给原告董某做思想工作,要求原告体谅李某自身和家境的难处和苦处,不能光说怨气还要多讲和气,用同爱心和情心考量李某的生活困境。在庭审时,郭院长再次以情以理给董某做工作。
诚心所至,金石为开。经过郭院长庭前和庭审中调解,董某的思想深受触动,当庭要求放弃诉讼请求,不再向李某追要欠下的3000元租赁。董某当庭主动撤诉,也让担任审判长的郭良豪院深受感动,当即决定庭审结后,组织干警到李某家看望慰问,并做为援助对象进行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