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辉县市近三年女性犯罪状况分析

  发布时间:2009-07-15 17:25:52


    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犯罪日益突出,女性犯罪问题逐步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而女性是家庭的核心,女性犯罪给社会、家庭、子女带来的影响远比女性犯罪本身更深更远。笔者对近三年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所判处的女性犯罪案件作一统计分析,希望能够引起更多的人来关注女性犯罪,预防女性犯罪,让女性所撑起的半边天永远是晴空。

    一、我市女性犯罪的现状

    1、女性犯罪的人数逐年呈上升趋势。女性犯罪相对男性犯罪而言基数不大,但是女性犯罪总体人数逐年增多,占整个犯罪比率不断上升。2006年我市受理各类女性犯罪案件12人,占整个犯罪人数比率的2.7%;2007年受理21人,占整个犯罪人数比率的3.5%;2008年受理女性犯罪达到53人,占整个犯罪人数比率的5.2%。

    2、女性犯罪涉及领域呈由重点向边缘扩散。2006年女性犯罪中,犯诈骗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各2人,受贿、赌博、盗窃、拐卖儿童各1人。2007年女性犯罪中,5人犯盗窃罪;犯故意伤害罪3人;犯挪用公款罪3人;抢劫、诈骗各2人;犯绑架罪、拐卖儿童罪、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职务侵占、收购赃物各1人;2008年女性犯罪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9人;犯故意伤害罪8人;犯盗窃、拐卖儿童罪各6人;犯挪用公款罪4人,犯妨害公务、伪证罪各3人;犯滥用职权、失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各2人;犯合同诈骗罪、盗掘古墓葬、诬告陷害、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强迫卖淫罪、绑架、贪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各1人。可见,2006年女性犯罪主要分布在诈骗、盗窃、故意伤害等类型上,2007年除了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犯罪外,挪用公款、抢劫、职务侵占、绑架等案件均有女性参与。2008年除了一些常见犯罪类型女性均有参与外,一些发案率较小的犯罪如诬告陷害、盗掘古墓葬、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犯罪,女性也同样参与其中。女性犯罪由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传统犯罪形式为中心,呈多样性分散化向边缘犯罪发展态势。

    3、女性罪犯文化程度总体偏低。女性罪犯受教育程度总体偏低,2006年12人女性罪犯中,文盲2人,小学文化2人,初中文化7人,大专文化1人。 2007年女性罪犯中文盲3人,小学文化4人,初中文化9人,高中文化4人,大专文化1人。2008年女性罪犯中文盲2人,小学文化5人,高中文化7人,中专大专文化4人,其他35人均为初中文化程度。由此可见,女性犯罪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80%以上,文化程度偏低,认知能力差又缺乏必要法制观念和自我控制能力使得一些女性走上了犯罪道路。

    4、女性职务犯罪率走高。2006年女性职务犯罪为1人,占全年女性犯罪的8%;2007年女性职务犯罪4人,占全年女性犯罪的19%,其中挪用公款案件3人,职务侵占1人。2008年女性职务犯罪达7人,占全年女性犯罪的13%,其中挪用公款案4人,滥用职权2人,贪污罪1人。值得注意的是女性职务犯罪中,90%具有大中专文化,女性职务犯罪偏高走向,折射出职业女性在职务工作中易受到一些感情、环境因素的影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如被告人倪某挪用公款案,倪某系电业系统职工,利用收电费的工作便利,将收取的电费不按规定上交,贷给他人做生意以谋取高额利益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5、从年龄层次上看,中青年女性犯罪率高,是女性犯罪的主力军。2006年女性犯罪中,18岁以下0人,18-25岁有3人,25岁-50岁9人,50岁以上0人,25-50岁年龄段的中青年女性占当年女性犯罪总人数的75%。2007年18岁以下4人,18-25岁0人,25-50岁有15人,占总人数的71%,50岁以上的有2人。2008年18岁以下犯罪的有3人,18-25岁有14人,25-50岁达32人,占60%,50岁以上4人。由此可见25-50岁的女性在整个女性犯罪中占主导地位,该年龄段的女性许多都走进了婚姻之城,或为人妻,或为人母,易受到家庭经济状况、情感纠纷、生活琐事的困扰挺而走险。如37岁的程某和39岁的李某为了家庭致富,二人合伙雇佣多人在家中私自生产烟花爆竹,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爆炸,造成二人死亡,八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后果,二被告人均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6、女性犯罪受感情因素影响较大,易激情犯罪。女性暴力性犯罪总体还是比较少的,但施暴对象一般都与其本人有着一定的关系,集中表现在故意伤害类型犯罪上。2006年2人犯故意伤害罪,均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案件;2007年3个故意伤害案,2起发生在邻里之间,1起发生在家庭中;2008年8个故意伤害案件中,4起发生在邻里之间,3起发生在熟人朋友之间,1起因家庭感情原因引发犯罪。这是由于女性特殊的生理心理特征,对生产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常采取隐忍态度,可是当矛盾无法化解时,女性常因一些琐事点燃犯罪导火索。如被告人杨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杨某与其丈夫系再婚,因怀疑其丈夫与前妻关系藕断丝连,发生了激烈的家庭冲突后,杨某在气急之下,冲到丈夫前妻家中,对前妻进行漫骂,并将其手指咬断致其轻伤。

    7、女性犯罪手段的软暴力性。女性一向给人以温柔、贤淑、和蔼的形象,女性犯罪也带有明显的软暴力性。一些强暴力犯罪如抢劫、绑架、故意杀人等犯罪,女性参与的比率较低,即使参与犯罪,一般也处于从属地位。而对于一些非暴力性犯罪如盗窃、诈骗、拐卖儿童及一些职务犯罪女性参与的较多,并且对于诈骗、拐卖儿童等案件,女性也多利用其具有的亲和性的外表和言辞,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从而达到犯罪目的。

    二、女性犯罪的原因分析。

    女性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现代的女性接触社会面愈来愈广,她们追求自我,张扬个性,在参与社会生活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冲突和矛盾。女性走上犯罪道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女性生理上的原因。

    女性有两个特殊的生理期,一是青春期,这个时期的女性叛逆心理重,追求时尚,个性张扬,自尊心强,遇到挫折矛盾不能冷静处理。二是女性的更年期,这一期间的女性由于生理影响,性格比较偏激、易怒易躁,心胸狭窄性情抑郁,常因一些家庭锁事情绪波动大,女性如处于受侵害地位,在难以改变自身处境的情况下,往往采取极端手段。

    2、女性爱慕虚荣的心理原因。

    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一些享乐主义、拜金主义错误思想催化出许多物质女孩。一些女性没有正当职业,也没有可以谋生的技能,受到这种思想影响,加上女性虚荣心强,攀比心重,在爱慕虚荣贪图享受的心理支配下,非法敛财,很容易走上犯罪渊。如被告人杨某是一个17岁的女孩,家境不好,早早辍学到厂里打工,看到别的同龄女孩戴金手饰,买新衣服心理很不平衡。有一天她到朋友家找人,趁无人之机,把朋友的抽屉打开,将3500元现金盗走,用于买手机,吃饭等挥霍一空。

    3、家庭情感纠葛方面的原因。

    女性在外界强烈情绪干扰下,认知范围缩小,自控能力变弱,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无法理智地把握自己的情感,这是女性易激情犯罪的主要原因。女性犯罪多受到家庭、情感因素的左右。女性在面临情感困扰时,往往产生消极思想,失落的情感无法得到宣泄和寄托,遇到一些情感纠纷易走向极端。如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一案,张某以被害人李某对其实施强奸为由,向李某索要钱财,后遭到李某拒绝,其用刀将李某面部划成轻伤。

    4、社会环境的影响。

    女性由于自身体质的原因,多从事一些服务行业。一些特殊行业如美容美发、按摩洗浴、歌厅旅店等女性服务人员较为密集,由于部分场合管理中的漏洞,多成为藏污纳垢、权、色、钱交易的场所。有的女性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挺而走险疯狂敛财,有的女性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色相,有的还当起了鸡头,组织一批人员在一些浴池、歌厅、宾馆强迫或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如被告人王某强迫卖淫一案,王某伙同他人将被害人李某劫持到某宾馆,对李某进行殴打,强迫李某卖淫未遂,被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时网络上随处可见的涉黄图片、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涉黄书籍、小说,对女性道德观念造成冲击,模糊她们的是非观念,冲垮了她们的道德防线,对女性犯罪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预防女性犯罪的建议

    1、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广大女性的法律意识。

    针对一些农村女性文化程度低,认知能力差,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有条件的村委、乡镇可以建立法制教育园地,定期制作一些图片、标语进行宣传,让广大女性了解相关法律常识,加强法制观念,增强自觉抵制各种犯罪的能力。

    2、加强基层组织的调解力度。

    一些家庭矛盾不能得到正确、及时的解决,多是引发女性犯罪的导火索。针对这一现象,要加强基层组织的调解力度。现在许多乡镇都建立了矛盾调处中心,要定期对村里的民解主任,治安主任进行培训,增强他们依法调解、解决纠纷的能力。对于那些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家庭暴力行为,地方基础组织不应该不闻不问,任凭事态向更严重的方向发展,要及时调处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即使村里乡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到底,也要引导他们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处理,避免当事人以暴制暴,让家庭矛盾升级为违法犯罪事件。

    3、女性要积极提高自身的文化、心理素质。

    不可否认,农村许多地方存在女孩读书无用论,认为女孩读书没有什么用,在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下,过早让女孩辍学,认为读几年书也找不上工作,不如早早找个婆家过门的好。许多地方女孩不到法定婚龄就典礼过门(结婚但不办理结婚手续),过早地走进了婚姻之城。还有一些女性不注重自身的心理素质、文化素质的提高,除了农忙时节,整天沉醉于打麻将、打扑克以打发时光,东家长西家短地道听途说,搬弄是非,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因此广大女性要洁身自好,增强自身心理文化素质的内在提升,摒弃一些错误思想观念,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所弘扬的善良风俗来严格约束自已,自觉抵制犯罪。

    4、加大一些非法场所的查处力度,杜绝犯罪土壤。

应该加强对一些特殊场所的监控和检查,对于一些容易滋生犯罪的地方,如宾馆、网吧、歌厅、洗浴中心、发廊等重点场所要加强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严处。同时要充分发挥妇联、社区等相关社会团体的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娱乐、服务,丰富女性的社会文化生活,减少女性犯罪发生率。

    5、加强女性就业引导。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务工的女性将不断增多。而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2008年10月,全球失业人数剧增,失业总人口从1.9亿增至2.1亿。新增劳动力持续增长,加上历年累计未就业人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妇女就业问题仍然相当突出,据第二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2000年末,城镇妇女在业率为63.7%,比1990年下降了12.6个百分点,下降幅度高出男性4.1个百分点;女性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的比率仅为39%,比男性低24.9个百分点。男女两性收入差距也呈扩大趋势。越来越多的女性从正规就业转向非正规就业,集中于较低层次的职业。提高女性就业机会,是提高女性经济地位的关键,如果女性经济不独立,各种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用人单位要摒弃性别歧视,在用人方面切实做到男女平等,同工同酬,给予女性平等的就业机会,让女性能够真正从经济上独立,从而减少各种犯罪的发生。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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