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法院四项举措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5-11-25 10:08:03


    为贯彻落实张立勇院长在11月19 日全省法院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红旗区法院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及时采取四项措施,对开展 “集中办理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活动作出工作部署,努力打好2015年度农民工维权“工作战”

    开通农民工讨薪、涉农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提起诉讼的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对因工伤行动不便的农民工,实行电话立案或上门立案,为农民工诉讼提供便利条件。深入开展诉前调解、诉中调解、上门服务、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等活动。

    积极开展诉讼前指导工作,向农民工发放诉讼须知,增强他们对诉讼常识、证据保全等方面法律的了解。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用。

    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恶意欠薪、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清欠落到实处。组织精干力量,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媒体曝光、司法拘留、对涉嫌拒执罪案件坚决移交公安机关等执行“组合拳”,强力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多途径强化农民工法制宣传,切实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要紧紧围绕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热点难点问题,利用农民工回乡和外出等时期,组织法官到农民工聚集的地方,结合农民工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活动及知识讲座。

责任编辑:朱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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