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苗某带人进入被告董某分包的河南省某公司承建的居民小区,干支顶活。2014年5月底,苗某的施工队工程结束后,建筑公司和董某却迟迟未如约付款,面对工友们的不断催款,他一筹莫展:“工友们收秋麦种春麦都没有钱,只能去赊种子、化肥。农忙过后,工友们钱还没拿到手,就整天堵俺家门要账,俺一个穷种地的,去哪儿一下拿八九万元钱?”
无奈之下,苗某不得不四处奔波。2014年底,20余天内,他顶着寒风在省信访局、开发区信访办、新乡县信访局等部门来回跑了二三十趟。
“后来县信访局又协调法院干警来给我讲法律,指导立案,这事儿才走到新乡县法院。”但是,苗某心里依然很忐忑:“我从来没打过官司,也没想过这辈子会打官司。老百姓有个顺口溜:‘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拖你三年和五载,黑发也成满头白。’接待我的法官说,俺打的是农民工工资官司,按照政策要给俺减免诉讼费,俺一听心里就犯嘀咕,俺在新乡县没熟人、没关系,法院平白无故地这么照顾俺,肯定是为了不让我上访哄俺的,心里一琢磨感觉我这事儿是又黄了,心也凉了半截,一个穷老百姓想要来衙门口要个说法哪有这么容易?!”
“可眼看着自己的钱拿不到手,要债的整天堵在家门口,我真是没办法了。8万多块钱,对那些有钱的大老板可能真不算个啥,可俺不一样……然而,叫俺没想到的是,我的案件到了法院后,走的是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不仅免了诉讼费,执行案立了前后才一个月多一点的时间,法院的小韩法官就通知我办手续领钱了。”苗某说,“拿到工资俺跟做梦似的……”
“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这是新乡县法院干警们一直坚守的工作信条。特别是在农民工案件上,为了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新乡县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坚持内外联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新乡县法院院长郭良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