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深入落实司法为民、构建服务型法院的精神,在工作中将方便群众诉讼作为促进司法公平、公开、公正的重要手段。
民事审判中,当事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在正式庭审前到法院查看其案件卷宗中的证据材料,但有些当事人身处外地,因为道路遥远,到法院说明情况和查阅证据都很不方便。针对这一情况,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对一些路途遥远的外地当事人,采取通过添加微信,将证据材料拍摄成微信图片发送给当事人的方式,方便当事人查阅案件证据,使当事人不必千里迢迢奔波来回就可以在开庭前先了解案件情况,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诉讼答辩,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中的财力、物力和时间成本。浙江某企业的委托代理人感慨说:“现在真是太方便了,以前要查证据不管在哪儿都必须自己到法院查看,来回路费就不说了,再加上食宿,就要一大笔费用,现在添加个微信,法官就把图片发过来了,省了很多麻烦。”
小小的微信也可以用来为民服务、方便群众诉讼,这正是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公平,公开、公正,深入开展司法为民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