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法院到原阳法院交流拒执罪自诉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16 16:27:25



    11月13日上午,许昌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孟晓克带领辖区两级法院部分从事刑事审判、执行工作的领导一行9人,到原阳法院交流拒执罪自诉工作。新乡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朱光民、刑一庭副庭长张成英、原阳法院周化冰院长及有关领导参加座谈。

    会上,周化冰院长对许昌法院同行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就我院队伍建设、审执工作、机制建设、审判改革等方面作了介绍。主管执行工作的毛建设副院长全面介绍了我院开展严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工作情况,重点就如何与公安、检察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如何抓典型案件、如何固定初始证据等方面与许昌法院进行交流。李卫芹审判长就我院审理拒执罪自诉案件情况向许昌法院作了介绍。随后,大家就当前执行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

    朱光民处长在发言中对原阳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最后,许昌中院孟晓克处长表示,这次来原阳法院学习到了不少经验,受益匪浅,回去以后也要把拒执罪案件办理好,让执行工作有大的突破。

责任编辑:朱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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