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大力加强和推进谈心谈话制度建设,及时解决干警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积极引导干警努力工作,有效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一是谈心谈话常态化。该院对谈心谈话作出明确规定,明确谈心谈话的原则、对象、内容和方式,通过个别谈心谈话为主,集体谈心谈话为辅的方式,开展“三级联谈”,要求一把手与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谈一次,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谈一次,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每月至少谈一次,一把手还可择机采取座谈会等方式与干警集体谈心谈话,或根据职能和岗位的不同,及时开展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同时,该院还开辟了“干警交流空间”,建立QQ群、微信群,为干警之间加强联动,互相谈心谈话提供网上平台。
二是谈心谈话内容人性化。该院在谈心谈话内容方面推行“人性化分类谈话”制度,对干警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主动了解情况、关心慰问,进行心理抚慰谈心,鼓励其克服困难;对干警思想状况出现异常、工作消极懈怠等苗头性问题,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必要时可由一把手进行“一对一、面对面”交谈;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干警,先由纪检监察部门谈,指出其存在的错误,听取其辩解理由,再由一把手对其进行诫勉性谈话,帮助其认清错误并加以改正。
三是谈心谈话规范化。该院实行谈心谈话记录制度,全院统一发放谈心谈话记录本,对每次谈心谈话,一把手、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都要对所谈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进行记录;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对谈心谈话情况进行汇总梳理,跟踪、督促干警及时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形成了“谈心→整改→反馈→完善”的链条化机制;实行谈心谈话档案管理制度,将干警的谈心谈话记录本、总结以及个人思想汇报和整改情况记入干警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谈心谈话制度落到实处,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