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窃空调室外机 搅乱市民夏日宁静

三窃贼在河南辉县伏法

  发布时间:2009-07-13 11:16:57


    7月13日,驾驶一辆小工具车,昼伏夜出,专门依赖盗窃空调室外机致富的河南省辉县市三农民王东阳、刘敬花、王利朋分别被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11年、5年,并各处5000元、5000元、1000元罚金。

    闷热的七月和八月,劳累一天之后,晚上能有一台空调陪伴,让你度过清凉的夏夜,这是每个人的最大心愿。可在去年的七月、八月份,对河南省辉县市的许多市民的夏夜却是一个梦魇。短短两个月不到,辉县市区先后有47台空调机被盗。多次接到报警的辉县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抓获了以王东阳为首的三人盗窃团伙。

    被告人王东阳、刘敬花、王利朋均是30岁左右的农民,既没有一技之长,又不愿出力靠勤劳致富。去年7月份一天晚上,王东阳、刘敬花驾工具车在辉县市区游弋,夜深人静的半夜时分,盗窃一台空调室外机。轻易得手的两人一发不可收拾,几乎天天晚上寻找盗窃目标,当盗窃作案34起时,又拉王利朋入伙,形成三人分工协作的盗窃团伙。到三人被抓获,先后得手40次,盗窃空调室外机47台,价值70571元,其中王东阳、刘敬花均参与了每次盗窃活动,王利朋参与6次,价值16664元。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夜深人静无人之机,驾驶车辆多次窃取他人的空调室外机多台,其中王东阳、刘敬花窃取他人物品数额特别巨大,王利朋窃取他人物品数额巨大。在共同犯罪中,三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刘敬花被抓获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王东阳,系有立功表现,应予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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