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法院院长郭良豪担任审判长当庭判案

  发布时间:2015-09-06 08:37:29


9月2日,新乡县人民法院院长郭良豪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延六盗窃一案,并当庭宣判。此案正式拉开了该院领导开庭办案的序幕。

    法院当庭审理查明,4月14日下午,被告人王延六行至新乡县翟坡镇南翟坡东村徐某家外边的胡同处,趁四周无人之际,翻墙跳入被害人徐某家院内,用脚将西屋门跺开后进入屋内,恰逢被害人徐某回家,未盗走物品。4月18日下午,被告人王延六再次翻墙跳入被害人徐某院内,用被害人的螺丝刀撬西屋门未果,后用脚将该门跺开进入屋内,将徐某一台折叠电视机盗走。

     庭审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等环节依次进行,整个庭审规范有序,节奏紧凑,公诉人、被告人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也当庭承认全部犯罪实事。整个庭审活动持续一个小时,合议庭在进行短暂休庭评议后当庭进行了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王延六有期徒刑六个月年并处罚金1000元。

   该案当庭宣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推进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院长、副院长带头办案成为该院提升办案效率、提高案件质量的最新举措,并将形成为该院“践行司法为民,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一项常态机制。

责任编辑:朱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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