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张某涉嫌盗窃一案,该院院长耿梅红担任审判长开庭审案,牧野区检察院检察长任常明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2015年5月14日,被告人张某以找人为借口,在宏力大道西段某家属院踹开被害人家门入户盗窃。7月20日,牧野区检察院以张某涉嫌盗窃向该院提起公诉。庭前,合议庭认真研究分析案情,审判长耿梅红仔细审阅全部案卷材料,明确庭审重点,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确保案件顺利审理。庭审中,在审判长的引导和两名审判员的配合下,庭审规范有序,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有序进行。在查清犯罪事实后,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表后悔,恳请法院从轻判决。
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为法官树立起学习标杆,一改原来的“被动听”为“主动审”,是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该院对司法改革精神的进一步落实,体现了法院注重案件质量,公正执法为民的决心,为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的目标提供了持续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