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乃祺在该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10号审判庭敲响法槌,主持开庭审理三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庭审工作从下午3点半持续到6点半,节奏紧凑,有条不紊。开庭前,何乃祺副院长与合议庭成员提前阅卷,认真研究了庭审提纲,作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开庭审理中,审判长用语规范准确,秩序严格,一一认真核对当事人身份,耐心讲解庭审程序。法庭询问调查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程序完善,释法讲法,用心调解。合议庭分工适当,配合紧密,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审判工作是对院、庭长带头审理案件常态化要求的进一步落实,院领导党组成员作为 “资深”法官,审判业务上的专家,亲自办案、参与合议庭案件审理,能够更直观的发现一些困难和问题,深入基层拉近领导与干警、群众之间的距离,通过办案使当事人直接感受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情怀。法院领导回归了“精英法官”的身份,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带动了全院办案法官的积极性,必将充分调动年轻法官工作热情,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的被动局面,并迈出审判权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一步,让社会、公众对司法的公平、正义更可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