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可能会被判刑的!”日前,当一起交通责任事故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获嘉县法院“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宣传周”活动现场听到这样的议论后,主动将46000余元的赔偿款送到了法院,一起刚刚立案不到一周的执行案件顺利执行清结。
获嘉县法院始终十分重视执行宣传工作。7月24日,全省法院“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宣传周”活动开始以来,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学瑞坚持每天带领执行干警在法院门前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现场答疑等方式,让广大群众通过喜闻乐见地形式了解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规定、法律后果,尤其是结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类型案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给申请人造成生活困难典型案例的现场解说,在活动现场引起强烈反响,在场群众对“老赖”们的谴责之声不绝与耳。
申请人黄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彭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标的46533元,申请人于7月21日立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副局长王晨光积极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特别是结合正在开展宣传周活动,耐心细致地与被执行人进行交流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分析利害关系,使被执行人意识到不履行义务的后果,被执行人彭秀友于7月24日上午活动宣传期间主动将执行款如数送到执行局来,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