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官”角色 院长亲历庭审树“标杆”

  发布时间:2015-07-23 08:20:36



审判长


上诉人


被上诉人


人大代表、市人大领导等旁听案件

    “这次庭审不仅让我们亲眼目睹了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娴熟的审判技能,也让我们真切感受到法庭才是法官的主战场!“ 7月22日上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家袁荷刚在该院第三审判庭敲响法槌,主持开庭审理一起不服环保行政处罚案,赢得了前来旁听的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李根等众人的称赞,也为全市法官“亲历庭审”判案树立了“标杆”。这次庭审预示着该市两级法院院长直接开庭审理案件将实现常态化。

    记者注意到,今天作为被上诉方的市环保局局长也亲自到庭应诉,也为该市作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化,推进依法行政增添了“注脚”。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李根及市人大领导以及来自新乡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基层法院法官等 100余名代表全程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袁荷刚院长作为审判长,认真听取原、被告的陈述和答辩意见,根据当事人诉请和主张适时归纳争议焦点,在法庭调查过程中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指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整个庭审张驰有度、有条不紊,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各自观点、举证与质证意见。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案件证据全部质证完毕,案件事实基本查清,合议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新乡中院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专门出台规定,要求辖区两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要直接参与疑难、复杂、重大、新型案件的审理。同时还出台了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职称的干警参与案件审理的办法,对政治部、办公室、司法鉴定处、机关党委、研究室、审管办、行装处等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职称的中层干警由院党组根据专业特长,安排到相应的业务庭室,统一参与案件审理。

    新乡中院院长袁荷刚表示,新的机制不仅有利于院领导逐步实现“法官”角色回归,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更主要的是通过带头开庭办案、带头钻研审判业务,深入审判一线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中的最新动态,对群众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了更清晰认识,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掌控和调研能力有了新提高,也能对其他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起到“传、帮、带”的作用,有助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转变审判作风,促进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朱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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