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辉县市一男子徐某在去年因涉嫌强奸青年女子李某被抓获后,徐某的妻子高某伙同小叔徐某某策划“搭救”徐某,结果是给了女青年李某35000元,不仅徐某没有救出来,还因包庇罪于7月8日被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一年,同时徐某某和李某也被以包庇罪各判处管制一年,对李某的违法所得35000元予以继续追缴。
去年7月份,徐某强奸女青年李某一案事发,徐某被辉县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事发6天后,女青年李某又到公安机关撤销了对徐某的指控,称自己和徐某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因涉嫌强奸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徐某被辉县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辉县市公安局经过调查,原来是该女子收了徐某的妻子高某和弟弟徐某某给予的35000元钱,并签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徐某与高某发生的行为双方纯属自愿,徐某一方给予高某精神补偿35000元,高某不再追究徐某任何民事和刑事责任。协议书签订的当日,高某就到公安机关撤诉。事实查清后,徐某因强奸犯罪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包庇丈夫的高某、包庇哥哥的徐某某以及女青年李某也先后因涉嫌包庇罪被逮捕。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徐某某、李某为使他人不受刑事追究,违背客观事实,致使被害人推翻控告,三人的行为均构成包庇罪,均是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