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法警支队荣获全国“优秀司法警察集体”荣誉称号,并受到周强院长接见

发布时间:2015-07-10 09:31:18



颁奖现场


我院干警受到周强院长的接见


获奖单位合影

    7月3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荣获全国“优秀司法警察集体”荣誉称号,并在北京受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的接见。据悉,本次评选活动中,全国共有4家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获此殊荣。

    多年以来,新乡中院法警支队坚持政治建警不动摇,在推行用警制度规范化的同时,建立了警务风险研判机制,对案件的基本情况、案外因素、舆情等级等七个方面进行前期研判,将研判后的结果划分成三种不同的风险级别,根据级别不同制定有针对性的警务方案,确保警务风险降至最低。 在警政、警务工作量化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了“岗位工具箱”制度,通过单警应变技能的提升,进而提高队伍整体机动能力。针对执法环境日益严峻的现实情况,法警支队提出了“控源头、重处理,建立超前防范系统,提升警队处突能力”的工作思路,严格区分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率先建立了针对不同性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在全院干警中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举行处突实战演练,简化行动方案,强化关键步骤,为取得反恐处突工作的胜利,打下坚实基础。连续多年确保警务、勤务零事故。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曾被评为“全国优秀法警支队”、“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司法警察工作先进单位”,并多次荣获“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

责任编辑:朱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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