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长垣县法院全体工作人员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秉承司法为民理念,严格执行中央、最高法院、省高院对这项工作的部署与要求,认真开展登记立案工作,有效解决有案不立,有诉不理的“立案难”现象,时至7月7日共受理各类案件1009件,接待窗口运行状态平稳有序。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无一例关于“立案难”的信访事件发生。
严格执行立案登记规定。该院将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规定内容制作后在大厅放置,以便当事人查阅,理解,避免当事人认为登记诉状即为立案的不正确认识,使当事人明白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方可登记立案等工作,引导群众规范行诉讼权利。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当事人予以释明,从而保护了当事人诉权,避免了当事人多次往返,提高了立案效率。
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院党组成员、立案庭和人民法庭干警认真学习《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及《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领会登记立案实质,并就登记立案的范围、登记立案的程序、制裁违法滥诉等问题展开学习讨论
加强对立案工作的监督。主动接受上级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等违纪行为。
加一强恶意诉讼、虚假诉讼防控,营造“诚信诉讼”的良性氛围。在诉服大厅设置警示宣传牌,在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增加警示内容,明确告知当事人滥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规范和引导当事人诉讼行为,努力营造“诚信诉讼”的良性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正确认识立案登记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立案登记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