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平同志,女,现年45岁,中共党员,现任长垣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她1999年任庭长以来,抱定巾帼不让须眉的决心,样样工作走在前,事事处处做表率,所在的人民法庭,在她的带领下,连续9年被评为先进单位,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十佳单位,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立三等功,她在工作中,把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与马锡五审判方式紧密结合,大胆探索,创新调解的方法和开展便民利民举措,着力提升民事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减少人民群众的诉累。2008年,共审结案件274起,调解结案217件,三年来调解结案达650余起,调解率达85%以上,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她也因此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审判长”、“三八红旗手”,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长垣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现有审判员2名,书记员1名,辖城内四区和常村镇,辖区人口30余万人,年收结案400余件。城关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难度大、类型新,在袁平同志的引导下,全庭干警努力克服案件多人员少的困难和压力,牢固树立“情法并重、和谐共赢、案结事了、诚信文明”的调解新理念,把诉讼调解作为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力求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措施。她常说“调解工作,只要有1%的调解希望,那怕要付出100%的努力,我们也绝不轻言放弃”。她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事业的高度责任感,根据民事诉讼的特点提出坚持“三个步骤”、紧扣“八个环节”的调解工作思路,根据不同案件类型、不同案件特点、不同当事人心态、不同诉讼阶段的特点及案件的难易程度等选择一步调解或多步调解方式进行灵活调解,做到有的放矢。“三个步骤”即:坚持诉前调解,遇到有矛盾易于激化的纠纷,做到有求必应,实行诉前服务,及时查清事实,向当事人宣讲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调解,由于诉前调解迅速及时,能够分清事实,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收到较好效果;坚持庭中调解,在受理案件后,对所收案件都进行分析、分类,对有可能出现的上访、涉及面广、影响大等不稳定因素和可能发生矛盾激化的案件进行全面地摸排,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注重进行调解;坚持诉后调解,进行审后跟踪回访,力求案结事了。特别是对涉及农村的赡养、抚养案件,袁平同志经常利用下乡巡回办案的机会,重点进行回访,及时了解案件审结后的情况,化解有可能出现的新矛盾。今年以来,对上半年所审结的案件,回访率达到了60%,及时化解新生矛盾20余起。“八个环节”即:诉前调解、送达应诉调解、送达保全调解、交换证据调解、开庭之前调解、庭上调解、庭后调解和判后答疑调解,把调解贯穿到诉讼过程的每个环节、每个阶段和每个节点上,达到一举多赢的功效。今年6月份,凡相镇高利峰等27名农民工辛辛苦苦打工后,向包工头索要报酬时,却屡屡碰壁,无奈向法院分别递交了起诉书,共立有17起案件进行维权诉讼,请求清偿拖欠工资款。他们声称,若此事不能解决,将找包工头拼命,面对一触即发的严峻态势,她提前介入,耐心疏导,苦口婆心做工作,认为农民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打工所得往往是养家糊口的活命钱,一旦拖欠势必导致家庭陷入生活困境,很有可能采取过激的行为,使事态扩大,甚至发生恶性事件。在开庭前及时将包工头传唤到庭,批评他们的做法不妥,让包工头换位思考,给他们讲社会对农民工案件的重视程度,让他们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案案情,三番五次摆道理,多种渠道做工作。在城关法庭同志们的耐心教育下,最终促成案件调解结案,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案件结束时早已过了吃晚饭的时间,当事人过意不去,非要请她和庭里的同志吃顿饭,被她婉言谢绝,她说:“看到农民工兄弟拿到血汗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在不断的摸索中袁平同志结合审判实践,又摸索、总结出调解工作“十法”,即:熟案情,拟方案,抓住焦点法;讲团结,求协作,共同上阵法;邀亲友,靠律师,借助外力法;排干扰,防非议,直对主角法;讲事实,摆道理,换位思考法;话不偏,语不倚,耐心说理法;查心理,找时机,营造氛围法;矛盾大,背对背,双管齐下法;看对象,分缓急,冷热处理法;依职责,细评判,运用折中法。通过分析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对症下药,本着合法、自愿的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权衡利弊、宽容互谅,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基本上做到了合情、合理、合法,当事人比较满意,没有出现反悔的现象,收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只要能尽快化解矛盾,减少群众的诉累,再苦再累也值”,这是她发自内心的感言。工作中,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她紧密结合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查明案情,就地解决,依靠群众,坚持原则,审判与调解相结合,不拘形式,程序简便,便利人民诉讼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特点,开展下乡调解,巡回开庭,回访案件等便民利民举措,铺就一条察民情、体民意、解民忧、暖民心的绿色通道,真正做到了“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办”。在审理王慧涛诉闫某离婚一案中,案件立案后转到城关法庭时,提起离婚请求的王慧涛已到浙江打工,被告闫某则在吉林打工。从起诉书上看,两人矛盾很深,和好无望。几经周折,法官与闫某取得了联系,详细了解闫某对离婚的意见,耐心释明了她享有的诉讼权利及有关法律规定,希望她能够到庭应诉,闫某口头同意离婚,但坚持不愿前来应诉。袁平同志左右权衡送达方式,考虑当面送达必将往返千里之遥,无疑使诉讼成本加大,影响诉讼效能,最终决定用邮寄的方式送达,同时叮嘱闫某的家人做好闫某的思想工作。随后用特快专递向闫某送达有关法律手续。闫某很快发来信件,将自己的答辩状、授权委托书等一并寄来,并打来电话再次表述了固有意见。考虑到闫某的离婚态度十分明朗,袁平同志决定对此案进行调解。经过分析案情,她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根据原、被告的诉辩意见,提出一个调解方案,然后将调解协议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向闫某送达,在闫某签字认同后,再由原告王慧涛签字确认。这样既能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又不必往返奔波。在她的努力下,一起离婚案件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调解结案,整个过程其实就是法官远程把握和用心理解当事人心理动态的过程,正是这种特别的付出,才使当事人极度低迷的精神状态感到欣慰,双双从痛苦的婚姻中解脱出来,实现了双赢效果。今年10月份,一个20多岁的女子一手抱着一个2岁的孩子,一手牵着一个6岁的孩子哭着来到了法庭,袁平看到这一情况后,急忙让女子座下,一面给孩子剥糖吃,一面安慰女子,有什么事情尽管说,我们一定为你作主,女子哭诉说出了因由,女子叫田小利,其丈夫于清松在为长垣网通公司架线施工时,由于电线杆倒塌致使于清松从高空摔下当场死亡,网通公司向死者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22万元。该赔偿金原告未得一分,死者于清松一个远门的爷爷于充沛把该款22万元领走,全部控制,原告分文未得,多次讨要未果。作为一个弱女子,在失去亲人万分悲痛之际,身无分文,还要抚养两个不满六岁的孩子,生活极为困难。她听后,急忙让书记员找到案件,对案件进行了仔细认真的把关,让田小利把她所有的证据都提交上来,然后让田小利带着孩子先回去,并告诉她:法庭一定为你主持公道。当天下午全庭干警出动将被告传唤到庭,耐心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法律、讲政策,三番五次苦口婆心做被告的调解工作,让被告换位思考,给他们讲这钱是给孩子的活命钱,为了两个孩子调解解决问题是最好的处理方法,社会效果更好。经过一中午的说服、教育、调解,被告从沉梦中唤醒,从22万元赔偿款中给了原告田小利16万元,达成了协议,原告眼含热泪说,我要告慰我那九泉之下的丈夫,城关法庭的法官为咱作了主,两个孩子的救命钱要了回来,并给法庭送锦旗一面:上书“人民法官,情暖人间。”今年她结案近300件上诉无发还改判案件、无缠诉、涉访案件。同志们发自肺腑说到,有这样真抓实干的庭长, 工作才能走在前,事事处处做表率。
真情付出润物无声,袁平同志用爱心、耐心、恒心和锲而不舍、大胆创新的精神,为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定纷止争做出了不懈努力,为长垣这片土地的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注入了勃勃生机。她一心为民、公正执法的先进事迹受到了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而今的她仍孜孜不倦,无私奉献地奋斗在自己的岗位上,用朴实的言、不倦的行、忠诚的心、真挚的情为人民群众托起了一片公正和谐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