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法院预防与应对虚假诉讼

发布时间:2015-03-25 09:53:18


    近年来在审判和执行实践中不时有发现虚假诉讼案例,并且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当事人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另有少数人诚信缺失,该种诉讼有逐渐增加之趋势。新乡县法院对虚假诉讼分析其产生的基础、针对司法实践中的各类虚假诉讼分析其产生的基础、寻求其规律,进行认真调研后,提出以下五项预防与应对虚假诉讼措施。

    一是立案、审理和执行三关堵截虚假诉讼。全面审查当事人身份、关系和关联诉讼案件等情况;要求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加大职权调查力度;严格审查执行依据,防止由法院执行那些通过欺骗手段获得的执行依据。

    二是对现金交易不作简单确认。对于不合常理的大额现金交易形成的债权债务,既要审查借款协议、借据、欠条,还要重点审查有效支付证明、借贷双方的关系、出借资金的合理来源、借款方到账资金等情况,防止当事人恶意串通以现金交易名义虚设债务。主张大额现金交易但又无法举证证明的,应承担不利诉讼后果。

    三是不简单以公章和身份为据认定法人债务。处理公司企业债务纠纷时,不仅审查负责人是否签字或盖有公章,还要着重考察借款是否真实发生、资金是否实际进入法人账户、是否实际用于单位事项,代表人是否取得法人授权、表见代理构成中的相对人之善意与否等,防止恶意串通与假公济私。

    四是加大惩处制裁力度。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规定,对虚假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

    五是加大联动制裁的力度。与银行、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联动,借助其平台查询、披露、共享失信信息与虚假信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建立防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同时对部分典型虚假诉讼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加大虚假诉讼当事人的违法成本。

责任编辑:朱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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