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区法院院一直坚持把强化民商事审判管理作为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的突破口来抓。
一是严格执行超审限案件督查、预警通报制度,实行黄牌警告、红牌问责制度。明确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结案、执行、案件评查和归档等七个环节的时限,对于造成审限延误的坚决追责。
二是提高审判透明度,加快办案速度,缩短审理周期。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审判工作进行动态监督,并实行月考评、月通报制度,确保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是认真落实民商事审判例会制度和改判发还案件评析制度。每周四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讨论新型、疑难、复杂问题与发还改判案件,统一同类案件裁判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提升民商事审判质量。
四是制作公示牌方便人民群众。我院在各业务庭门口悬挂庭室人员公示栏,公开法官的姓名、职务、房间号码、手机号码和廉政监督电话,方便人民群众联系法官和监督法官。
五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走访、座谈、征求意见等形式,有效接受法律监督。今年已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余人次,旁听案件庭审3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