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琐事闹矛盾就非法闯入对方家中,肆意打砸,触犯刑律终受罚。12月8日,新乡市牧野区法院一审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韩胜利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韩胜利和被害人秦某系邻居,两家的小孩也经常在一起玩耍。2008年8月15日13时许,韩胜利的儿子哭着回家了,原来是秦某的孩子欺负了自己的儿子,正在喝酒的韩胜利一听就怒了,站起身就直奔邻居秦某家,强行闯入秦某的家中,肆意打砸物品,损坏家具。经鉴定,被损坏物品价值1613元。案发后,被告人韩胜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在庭审中表示自愿赔偿被害人秦某经济损失4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胜利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并打砸物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韩胜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牧野区法院遂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