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新乡中院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全省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会议精神。中院主管院领导、活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区县代表参加会议。
中院何乃褀副院长对全市法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提出四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健全机构。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要严格落实活动方案,明确要求,细化责任,使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二是彻底排查、建立台账。认真开展专项排查,梳理工作,对已受理尚未办结的所有案件进行彻底全面排查,将欠薪案件全部纳入台账;三是畅通渠道、扎实推进。构建网络化诉讼服务体系,与辖区网格化管理对接,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公布热线电话,畅通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对法院依法应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加盖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用章;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报纸、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