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11月14日,新乡中院就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内容进行了培训。
本次培训会,由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袁勇主讲,培训会以《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原因为切入点,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修改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中院及全市基层法院行政审判主管院长、行政审判法官、市直部门主管法制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约120余人参加。
培训会上,大家认真聆听了袁教授讲授内容,全面学习了本次行政诉讼法修改内容,通过培训,大家一致认为,这次行政诉讼法修改促进了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维护了行政审判独立性。
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新行政诉讼法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