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强化领导干部队伍建设,6月16日至19日,新乡中院在辉县市举办“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集中培训班。中院全体党组成员、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以及中院各部门正职共46人参加了培训班。这次集中培训班培训时间之长、参训领导干部人数之多在我市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弋振立出席开班仪式并作专题报告。弋书记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以及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发展历程,指出了人民法院工作当前面临的新机遇、新形势、新任务,他要求全市法院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各项工作的与时俱进,坚持把“三个至上”作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切入点,坚持公正司法、严肃执法、文明执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沉着冷静应对新形势对执法工作带来的挑战,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跨越,为新乡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尚胜以“切实加强审判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为彰显公平正义主题提供保证”为题,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王尚胜指出,近年来各级审判机关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强化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涌现出“时代先锋”宋鱼水、金桂兰等一批模范法官。但是也要看到司法领域中腐败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法院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王尚胜要求要加强学习教育,提高“防腐”免疫力;健全完善制度,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严守“五个严禁”,维护司法公正;领导干部带头严格要求,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以“八慎”加强法官自身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伯勋以怎样做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为题,为培训班学员作了专题辅导。王院长指出,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领导干部要具备五种基本素质和能力,才能胜任和驾驭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一是公道。办事公道时当好一个领导干部的必备素质,要敢于坚持正义,敢于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要不谋私利,不为权势所畏,不为人情所扰,不为金钱所惑;要分清是非曲直,光明磊落。二是勤奋。勤奋是做好一切事情的基础,要勤学习,勤实践,勤思考,勤探索。三是正派。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要胸怀坦荡,能容纳别人的意见,允许有不同的声音。四是敏锐。要认清形势,善于观察,善于思考,审时度势,把握大局,了然于胸。五是廉洁。吏不服吾严,而服吾廉。作为领导干部自身一定要廉洁,一定要和当事人划清界限,不能和他们纠缠不清,否则,将会丧失人格和尊严,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王院长的辅导报告深入浅出,引经据典,情感丰富,寓意深刻,赢得学员阵阵掌声。
在这次集中培训前,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了详细的培训方案和日程安排,确保培训效果。在集中培训中,参训人员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和省高院第五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有关文件。集中观看了“时代先锋”宋鱼水等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影像资料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关录像。在学习文件、观看录像、聆听领导报告的基础上,培训班分为三个小组进行讨论,大家结合各自工作、思想实际和学习体会,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气氛十分热烈。王伯勋院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先后深入到三个小组参加讨论,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与大家一起座谈,谈思想,谈认识,谈体会。通过讨论,大家在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改进司法为民措施、强化监督意识、提高司法能力等方面达成共识。辉县法院院长、获嘉县法院院长、中院刑一庭庭长、行政处处长等4位学员代表分别从不同的角度,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经验和心得体会,围绕提高司法能力,当好一名领导干部为主题,作了典型发言。通过典型发言,既交流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又达到了取长补短,推动工作的目的,强化了培训效果,使参训人员受到了一次生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这次“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集中培训班既是全市法院系统对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前两个阶段学习成果的检验和巩固,又是对“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一次动员和部署,对全市法院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能力,推进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必将起到很好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