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下午,市中院组织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第三环节群众评判工作会议,市第四督导组组长何太升一行3人到会指导。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老干部代表共11人参加会议,市中院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也参加了会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主持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绍君代表院党组做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情况通报。工作通报从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承诺的十二项实事落实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建章立制情况等方面做了详细汇报,并分析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做了表态和部署。
何太升组长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到收尾阶段,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成为一个新常态。他强调要继续“严、细、实”要求,严格纪律、严格要求,实实在在抓好工作。
会议最后,市中院60余名同志针对中院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了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