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南水北调工程物资 两对儿夫妻获刑

  发布时间:2014-09-24 08:37:41


    四村民趁南水北调工程在自己村附近施工之机,去工地上“拿”回一些工程物资,这些对村民生活没什么用的物资却是价格不菲工程物资,四村民也因盗窃工程物资而分别获刑。9月19日,卫辉市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刘某海、张某枝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张某新、魏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

    2013年6月一天,刘某海伙同妻子张某新、同村村民张某枝、魏某(二人系夫妻)四人到南水北调工地卫辉市安都乡饮马庄段,将一卷土工膜(长丝复合膜)盗出,刘某海用镰刀将土工膜分成三块,刘某海夫妻分得其中两块,魏某夫妻二人分得一块。当年秋后的一天,刘某海将卫辉市安都乡饮马庄段南水北调工地的一根方钢管盗走。之后秋天,张某枝夜里在地里浇地时驾驶三轮摩托车在卫辉市安都乡饮马庄段南水北调工地,盗窃76块白色保温板和5块黑色闭孔泡沫板。经卫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白色保温板和黑色闭孔泡沫板总价值人民币为人民币2522元。被盗的长丝复合膜价值为2845元,方钢管价值为50元。案发后被盗物品已追回并返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海、张某枝二人分别单独或二人与张某新、魏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本案系共同犯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枝、张某新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被告人刘某海、魏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赃物已追回,依法对四被告人均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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