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成立全省首家执行委员会,专门会诊全市执行“疑难杂症”

  发布时间:2014-09-23 08:46:48


    9月17日上午,新乡中院召开全市执行局长会议,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委员会正式成立,集中领导管理全市执行工作,研究解决全市重大疑难执行问题。据悉,在全省尚属首家。

    为确保执行工作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省高院近期出台了《关于中级人民法院对辖区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规定》,要求加强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新乡中院迅速贯彻省院精神,成立中院执行委员会,并制定了工作规则。

    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对执行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研究事项规则及程序、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决策的监督落实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执行委员会主任由新乡中院副院长、执行局长张明华兼任,他说:近年来,执行工作新问题层出不穷,单靠一家法院或几个人解决已经力不从心。各院执行局长都是长期奋斗在执行一线的行家,执行委员会由中院执行局中层正职和各基层法院执行局长组成,可以实现中院人员的业务理论优势与基层法院人员工作实践经验的有机结合,集“众家”智慧,研究解决重大疑难执行问题,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执行委员会议实行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例会制度。当日作为中院执行委员会的成立会议暨第一次执行委员会会议,对基层法院提交的六个执行难题进行了讨论研究,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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