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一起跨区域异地管辖行政诉讼案件开庭
作者:行政庭 发布时间:2014-09-18 10:10:10
近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耿春泉诉被告焦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一案,这是我市一审行政案件跨区域异地管辖工作实行以来受理的第一起案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的规定(试行)》于2014年5月27日颁布实施,规定中明确“由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应当由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故原告耿春泉于2014年7月30日直接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标志着我市行政诉讼案件跨区域异地管辖制度正式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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