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民二庭到企业进行判后释法

  发布时间:2009-06-10 08:21:16


    为响应省高院张立勇院长提出的“判后释法”号召,使案件真正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化解群众矛盾,消除群众对法院判决的不理解和抵触情绪,5月25日,新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乃祺、民二庭庭长张雨、主管副庭长及案件承办法官一行,深入基层,走进企业,向两起案件中对判决结果存有不满情绪的当事人作判后释法。

    何院长等一行先后到了新乡黄河河务局及新乡市力欧机械有限公司两单位进行判后释法。何院长耐心地向他们讲解了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详细回答了当事人提出的疑问。使两位当事人都认识到了法院作出判决是有理有据,从而消除了心理上的抵触情绪。

    通过这次判后释法活动,不仅有效的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解了当事人心中的不满情绪,转变了当事人对法律存在的错误认识,同时也改善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消除了群众内心的抵触心理。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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