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法院认真组织首例新型合议庭庭审观摩评查

  发布时间:2014-09-01 11:39:06


    2014年8月29日下午,新乡县法院新型合议庭刑事审判团队按照市中院庭审观摩评查活动的要求,将推荐的马某交通肇事案作为新型合议庭优秀庭审的首例案件,进行现场观摩评查活动,市中院评查组成员认真观摩打分,庭审还邀请了人大代表、律师参加,院领导、业务庭法官及社会群众观摩旁听,这次“优秀示范庭”观摩活动,展示了新乡县法院新型合议庭的风采和形象,以看得见的公开和公正接受监督,推动了新乡县法院优秀庭审观摩活动的深入开展。

    市中院庭审观摩评查小组第四组成员一行在专职审委会委员屈路平的带领下,认真观摩了整个庭审现场过程,仔细听取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整个庭审活动,并对庭审活动中合议庭成员驾驭庭审能力、书记员庭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观摩。庭审中,被告人马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表示十分后悔,也希望法官能给其重新做人的机会。本案经庭审合议庭评议后,因受害人的民事赔偿案件正在民事调解过程中,调解结果直接影响到对马某的定罪量刑,庭审结束时,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市中院评查组成员、人大代表、律师围绕法庭形象、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能力、案件难度系数五个部分33项,认真地对庭审全过程进行逐项评议打分。律师卢金峰对庭审活动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这次优秀示范庭庭审观摩活动开的很成功。在一个多小时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法警始终举止规范,言语清晰,配合默契。在庭审调查、质证、辩论阶段,审判人员、公诉人紧密衔接,做到归纳焦点客观、简练,质证公平有序,控辩张弛有力,体现了新型合议庭审判长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应变能力及释法明理的表达能力。同时,庭审观摩活动也起到了普法教育的作用,使得观摩旁听人员对庭审过程有了进一步地认识,促使了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地提高,而且人民法院切实做到了司法公开,从而真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这次“优秀示范庭”庭审观摩活动的成功举办,与新乡县法院重视新型合议庭制度的推进、对此次活动的重视和周密部署分不开,该法院从制定新型合议庭庭审观摩评查活动实施方案、落实人员、组织庭审、调试设备等环节均做了详实计划。通过此次现场观摩评查和评议,法官们找出了差距、了解了短板,促进了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庭审技能,进一步激发了比学赶超的积极性,强化了新乡县法院法官的办案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促进了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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