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乡市残联理事长杨雷洲犯受贿罪一审获刑九年
作者:温晓雯 发布时间:2014-08-29 18:00:15
8月29日,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原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杨雷洲有期徒刑九年。
杨雷洲,男,1956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研究生文化,原系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党委书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雷洲利用担任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9.5万元钱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院据此,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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