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屡教不改 容留他人吸毒又获刑

  发布时间:2014-08-27 09:24:08


    8月22日,卫滨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瘾君子屡教不改因容留他人吸毒,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

    李晓峰,高中毕业,是个地地道道的瘾君子,2010年12月曾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2013年1月20日刑满释放。可他刑满释放后依然屡教不改,2013年11月的一天,李晓峰的毒瘾又犯了,恰巧此时接到毒友的电话,邀其一起吸毒。他二话不说,立刻赶到自己上班的拆迁工地,与吸毒人员张琪、郭伟一起在该拆迁工地开始了他们的违法勾当。没过多久,李晓峰在工地办公室内容留吸毒人员张琪、郭伟吸食毒品(黄皮)的行为,被巡逻民警发现,并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晓峰曾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不足一年又容留他人吸毒,且地点为办公场所,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李晓峰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邢华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