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交通肇事犯罪 自愿顶缸被处刑罚

  发布时间:2014-08-13 16:28:13


    他人驾驶三轮汽车出事故,哥们义气大包大揽称系自己所为。8月12,封丘县法院一审以包庇罪犯判处安锋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3年10月20日18时50分,已过不惑之年的安锋与刘利驾驶(刘利驾驶)河南GT4**6三轮汽车,在黄河大堤封丘县荆隆宫乡杨楼村200米处,与侯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致侯某死亡。案件发生后,安锋明知是刘利驾车肇事,却向封丘县公安机关供述驾车肇事是其本人所为,作虚假证明,使刘利逃避法律追究。

    法院审理后认为,安锋明知是犯罪的人帮助其逃匿,作假证明包庇,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根据安锋犯罪事实、情节,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并到其驻所地接受社区矫正,在此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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