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9-06-04 08:51:48


    2009年6月3日上午,全市法院行政审判研讨会在延津县召开,会议由中院行政庭庭长刘扬主持,全市各法院主管行政审判的副院长、行政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各基层法院编报行政执法建议书的情况、省高院第一季度行政审判绩效考核情况和新乡行政审判在全省绩效考核当中所处的位次。同时中院要求各基层院一定要正视审判工作中面临的困难,着重抓好诉权保护,注重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加大协调力度,全年诉讼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0%,协调率达到50%。要努力优化行政审判环境,建立行政机关与法院的行政案件协调机制,加强非诉执行案件的受案和执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会议还对行政审判当中遇到的一些疑难、典型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绍君强调:一要狠抓行政案件收案工作,案件数量只能上升不能下滑,要保持新乡在全省的优势地位;二要抓案件质量;三要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工作,要将协调贯穿于案件每个环节,立案时协调,庭前协调,庭审中协调,判决前还要做最后一次协调;四是从六月份开始,每月中院要对各基层院收结案数进行通报并排序。李院长勉励大家要明确目标,再接再厉,以调解年为契机,全力争取今年行政审判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把新乡行政审判推上一个新台阶。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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