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省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召开后,新乡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制定十项措施落实省法院会议精神。
一是严密组织,深入动员。两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辖区的整改落实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市中院成立以院长袁荷刚同志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法院的整改落实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基层法院分别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并报市中院审定。市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两级法院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准狠韧”的劲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会议要求。
二是认真排查,摸清底数。两级法院利用10天时间集中排查违法违纪现索,采取个人自查上报与纪检监察部门排查结合的方式,建立干警违法违纪线索台帐,于7月25日前报市中院监察室,经纪检监察部确认后形成统一台帐,统一编号。
三是充实人员,集中查案。调整充实纪检监察人员,选调业务骨干加强查案力度,组建三个办案小组,集中纪检监察力量,握紧“拳头”,深挖细查近三年涉及法院干警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调配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办案力量核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台帐销号一起。
四是建章立制,严明纪律。建立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出台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十不准”规定,坚决避免来自法院内部的非正常干扰;实行廉政风险点防控预警制度。从院领导到各部门负责人,各岗位工作人员,对其廉政风险点逐一分解,并通知到本人,做到警钟长鸣;实行违法违纪线索统一管理制度。各基层法院对发现、受理的违法违纪线索要层级上报,与中院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受理的线索合并,实行日报告制度,定期由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统一汇总,统一报告院党组;积极推动两级法院举报受理网站的联网对接工作,认真受理、核查群众投诉和举报线索;严格实行两级法院被党政纪及刑事追究人员及时通报制度,起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坚决避免躲躲闪闪,落地无声的现象。
五是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担任组长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查方案,对2012年以来发回重审、重大改判、国家赔偿、领导机关交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及当事人长期上访等六类案件,逐案登记,逐案检查,对发现的判决不公、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六是加大长期未结信访案件办理力度。建立长期未结信访案件台帐,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跟踪督办等形式,对长期未结信访案件进行重点攻坚。中院排出久访不息的“骨头”案26起,由两级法院主管院长亲自包案下访化解,把法官从信访案件中解脱出来。对在办理此类案件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现象,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责任倒查,通过办理信访案件,严肃查处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
七是深入开展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等不当利益专项治理活动。不间断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线索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收到的举报线索,院长、纪检组长亲自批办,坚决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吃拿卡要”典型案件。
八是建立纪检领导干部任前报告制度。下级法院在任用纪检组长、副组长、监察室主任之前,要向上级法院报告。上级法院党组、纪检组要对任用人选认真审查,切实加强对下级法院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管理。
九是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全面推广新型合议庭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对造成冤假错案的责任人员实行终身问责;加大人民陪审团、人民观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和观摩力度,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推广网络司法拍卖,将司法权运行的全过程置于案件当事人及广大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十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下发《市中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报告、定期约谈、考核评价制度;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责”,倒查党组主体责任、院长第一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和纪检组长直接责任;对不认真履行查处职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连续发生腐败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法院院长、纪检组长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