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辉县市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新乡市中院调解年活动长垣现场会精神,对今年开展的调解年活动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并提出了新的要求。
会议上,传达了新乡中院关于聘请李根等100名特邀调解员的通知、关于聘请人民法院兼职调解员的通知以及关于成立法院工作协助调解站的通知等文件。传达了中院王伯勋院长、新乡市政法委书记弋振立、省高院副院长谢德安分别在现场会上所作的讲话要点。
刘挺院长在会议上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认真做好聘请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工作。要扩大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的范围,由纪检组副组长和政治处主任牵头负责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中选任一批人民调解员,确定人选后,颁发正式聘任证书,聘期为2 年。由一名主管副院长和法警大队长牵头组织民一庭、基层法庭在乡镇矛调中心、行政村中选任特邀调解员,选任范围包括:乡镇主管副书记、副乡长、矛调中心人员、各村书记、村长、民调主任,聘期为2 年。
二是充分发挥好协作调解站作用。要充分发挥2006年法院工作协作站的作用,努力建立大调解格局,促进诉前调解工作的落实。依靠村支书记、村长、民调主任,将他们聘请为我院的特邀调解员,从而成立各村协作调解站,依托调解站开展调解工作。
三是加强对调解技巧的培训,提高干警的调解水平。近期召开培训会,让调解工作做的好的同志介绍经验,同时,让人民陪审员也参加,提高大家的调解能力和调解水平。
四是要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将诉前调解制度化,并建立严格的诉前调解案件信息登记、数据统计制度与诉前调解卷宗的立卷建档制度,以客观评价干警诉前调解工作量并给予适当的差旅费补助。五要切实加强对调解年活动的领导。各主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工作的重视。各业务庭负责人要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建立起全程调解、全员调解的大调解格局,案件调解率坚决达到上级法院的要求。凡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业务庭和办案人员,影响全院整体工作的,将依照岗位目标管理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