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召开商事仲裁案件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06-30 11:56:12



座谈会现场

    6月27日上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新乡市仲裁委员会举行了“新乡中院与新乡仲裁委商事仲裁案件座谈会”。新乡市法制办主任冯晖、新乡中院民三庭庭长侯贵枝、新乡市仲裁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仲裁员代表、新乡中院承办商事仲裁案件的民三庭相关办案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分析了近期以来商事仲裁案件的特点和类型,并就在审理仲裁案件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如合同中约定的各种仲裁条款的效力认定;仲裁程序中的送达、鉴定和调取证据、追加当事人;《仲裁法》第58条的具体理解与适用以及案件的部分实体问题。针对商事仲裁案件的多元化、复杂化等特点,为以后更好的审理疑难复杂商事仲裁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会议建立了资源共享、职能互补、裁审对接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浮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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