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省市级媒体的见证下,中院执行局强制执行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使17套房产回到了房主手中。
王某与某房产公司因借贷问题发生纠纷,2012年8月1日,新乡中院判决该房产公司偿还王某借款900万元,判决生效后,该房产公司未履行相应义务。2012年9月6日,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新乡中院依法对该房产公司名下的17套商铺进行拍卖,但拍卖后,17名买主却无法行使房主的权益,甚至商铺都拿不到手中。在执行过程中,该房产公司多次组织人员进行阻扰,并围攻执行人员。6月18日上午,新乡中院执行局组织执行干警30名,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省市级媒体,共同见证此次执行,向房主进行交付。在执行行动强大的威慑下,17套商铺全部向房主进行了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