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组织全省部分中院《仲裁法》适用疑难问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9-05-31 15:48:30



    5月26日,新乡中院在辉县市组织了全省部分中院《仲裁法》适用疑难问题研讨会,这次研讨会由新乡中院民三庭具体筹办,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伯勋主持了会议,省高院民三庭刘冠华庭长、郑州市仲裁委张志处长、郑州大学靳建莉教授、河南财院赵莉教授、河南师范大学席建松教授和郑州、洛阳、漯河、中院的代表,以及律师代表徐步林出席了研讨会。

    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针对当前河南省范围内相关案件少、法院司法审查少和相关经验少的实际,加强交流研讨,搞好相关培训。会议上,大家围绕对仲裁裁决及涉外仲裁的司法审查进行了热烈的研讨交流,并对仲裁法及司法解释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省高院刘冠华庭长最后强调,这次研讨会开得很圆满成功,河南省关于《仲裁法》的研究缺口比较大,虽然目前案件不多,但需要在下一步加强研究,并在今后工作中及时总结、搞好沟通。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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