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创新机制 实行“一员一站”调解模式

  发布时间:2009-05-31 09:43:26


   为深入开展“调解年”活动,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对法院调解工作的支持,协助法院做好调解工作,5月27日,新乡中院在长垣县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调解年”活动现场会,大胆创新工作机制,对5名特邀调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这标志着新乡全市法院“一员一站”调解模式的全面启动。

   新乡中院早在2006年就在全市4300多个街道、社区、村镇设置了法院工作协助员,充分调动社区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法院调解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在社会上形成了理解调解、参与调解、支持调解的氛围。为充分发挥2006法院工作协作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进一步加大法院工作协作员的调解作用,新乡中院在工作协作员的基础上成立法院工作协作调解站,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工作职能,建立与信访、公安、劳动、民政等部门的互动机制,转变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法院工作协助调解站”的社会化作用和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同时,进一步细化对“法院工作协助调解站”和特邀调解员的管理办法,制定运作细则,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等,在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创造性地、最大限度地运用好人民调解资源,保证各项工作有制度可依、有章可循,努力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职人员与志愿人员相结合的调解员队伍,争取早日取得实效,向全省推广。

责任编辑:景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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