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改向“深水区”推进,法律的护航作用日益凸显。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创新国家治理体系的战略角度出发,针对目前的医改难题和民众关注的医改焦点问题——看病怎样才能少花钱?怎样才会让医生全身心服务病人?怎样才能让高级医院有更多的时间去搞医学医疗科研攻关?怎样才能让百姓看病更方便?目前,许多医疗管理人士和法学专家提出制定一部《基本医疗卫生法》来巩固医疗改革成果,并推动、引导和保障医改向纵深发展。 笔者认为,为了社会及民众的实际就医需要,制定该法应重点在医生、病人和医院三个方面进行相关立法。
改革医院薪酬制度,提高医生工作积极性
目前,医改试点省市和县级医院,实行了药品零差价,结束了“以药补医”时代,但会不会出现“检查费用”补医、“过度医疗服务”来补零差价呢?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制约,单靠医院医生自己解决“损失”,增加检查、过度医疗、分解收费等都会油然而生,不足为奇。因此就必须用法律法规来制约,来管理,不然,看病贵得不到解决,医生的薪酬也得不到保证;卫生部前部长陈竺对此认为,“关键在于拿什么补医,拿什么保障医生的收入。”能否通过合情合理的手段用法律来充分调动医生的积极性,保障他们的职业稳定性,最有说服力的,就是用法律手段改革建立医院薪酬制度。
众所周知,医生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的职业。在一个社会中,医生和律师的劳动报酬应该比较高,因为人们把健康委托于医生,而把财产有时甚至是生命和名誉委托于律师。”外国许多优秀高中毕业生首选医学专业,一是它受人尊重,二是有较高的收入,而当下我国80%的医生子女不愿学医,其中一个明显而又重要的原因就是医生薪酬低。考虑调动医生的积极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符合医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因此,医院薪酬制度应列为《基本医疗卫生法》重要一章,通过立法充分调动医生积极性,让医生靠技术吃饭,不再靠卖药赚钱,既减轻了群众看病贵,也能重建和完善提高医患之间的信任,减少降低医患冲突和医疗纠纷,稳定医疗有序平稳进行,为医疗的进步发展搭建优良平台。
许多专家和有关人士对此发表自己的看法。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建议,立法中可规定医生薪酬包括若干津贴,如教学津贴、研究津贴、艾滋病等传染科、放射科等特殊岗位津贴等,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上不封顶;浙江省副省长郑继伟认为,取消药品加成后,可考虑“以技养医”,在不增加患者总体负担的前提下,调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但不超过以往药品收入的90%;陈竺认为,医生靠技术吃饭,不再靠卖药赚钱,有利于重建医患信任。但要破除以药补医体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就必须立法,让打击医闹有法可依,《基本医疗卫生法》对此要有重要一笔。
依法推行分级诊疗,解决看病难
近年来,医改重点虽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例如有部分乡镇卫生院与县医院实现联网,但患者有病仍奔县医院。县里查出病,又去省市大医院看,这给有科研任务的省级大医院带来人为困难,影响了医疗进展,无形之中变相加重了基层群体以后的看病难。大医院一名医生半天内看五六十个病人,没有时间与患者更多交流,缺乏沟通引发误解和纠纷,医患关系愈加紧张,暴力伤医事件时有发生,这就需要通过立法解决处理。
通过分级诊疗时解决看病难、推进医疗有序有力发展的好举措,但需要通过立法方能加快步伐。分级诊疗能解决基层“人才短板”,依法制约大医院的“虹吸作用”,减少县级公立医院骨干人才流失问题,建立基层定向培养制度,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适用于基层的卫生人才,以此巩固我国业已启动的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可缓解基层“人才荒”。陈竺提出,大医院的责任应倾向于专科门诊和疑难重症,以及指导和提升基层医疗服务。眼下,医疗纠纷多发生在大医院的普通门诊,医生叫苦不迭,患者又不牢骚满腹,如果立法就能让分级诊疗建立起来,比如取消大医院普通门诊等一般性服务,就能让专家全身心投入对重大疾病、疑难病症治疗和尖端医疗科研上,让患者得到优良的专业服务。 因此,要通过立法巩固“标准化医生”培训制度,解决基层“人才短板”。可以不把普通门诊列入大医院的职责,让大中小医院有明确的治疗轻中重病人分工,这样,各负其责,各尽其能,既能发挥自己特长特色,有目标的服务就诊人群,也能卸下包袱引进开展不同水平的医疗科研和服务,提高自身的综合水平,让群众满意,缓解他们的看病难。
用法律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
建立一个竞争性的社区“守门人”制度,释放“鲶鱼效应”,用科学规范的竞争机制“反推”公立医院改革,让公立医院在医改中发挥它应有的职责和作用,这就要用法律法规来护佑。
目前,社会办医在全国方兴未艾,但意见不一,也没成熟的管理运营手段,更吴专业的法律可依,许多有志之士持观望态度,不敢大胆行动去投资办医。老百姓说,医院不管姓公还是姓私,只要看病便宜,只要技术高就好。象温州康宁医院适应市场需求创建,跻身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成为全国第一家三甲精神病专科民营医院,不仅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更“反推”了公立医院改革。有竞争才有活力,通过社会办医,释放“鲶鱼效应”,刺激促进和推动公立医院的发展,温州康宁医院便是一个典型的范例,值得深思。但目前民营医院成气候的不多,所以,用法律给民营医院发展提供保护支持,已势在必行,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