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人民法院实施审判区与办公区分开模式

  发布时间:2014-06-12 17:14:52


    长垣人民县法院今年5月以来借鉴外地法院经验,结合本院实际,实行了审判区与办公区分开的管理模式,办公区与审判区适当隔离,在办公区实行严格的登记准入制度,限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出,防止当事人到办公室闹访、缠访、盲目找人等,影响办公秩序;法官平时在办公区内办公,会见当事人一律预约在审判区内进行,避免了法官与当事人过多接触,保证了司法活动的公开和中立。当事人可以通过当事人专用通道由法院入口直接进入审判区,同时对立案大厅功能进行了规范,明确各职能部门所在,设立了接待诉讼参加人的专用接待室、设立上访人的信访接待室,并充分发挥导诉员的引导作用,最大程度的使当事人不走弯路。

    通过采取这一措施,规范了法院机关管理,维护了庭审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促进了司法公正,保持了办公秩序的安静和有序,为审判人员及其他办公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在客观上促进司法效率的提高。

责任编辑:浮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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