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辉县市法院聘请该市30名人民陪审员兼任该院的人民调解员。
在颁发聘书的仪式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挺为30名新聘请的人民陪审员员颁发了聘任证书。他首先代表院党组对各位人民调解员表示衷心的祝贺,并就人民调解工作在我国乃至世界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讲解与阐述,结合全省法院正在开展的调解年活动,对下一步新聘任的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刘挺院长对新任人民调解员提出了三项要求,并建立一个机制。“三项要求” 是:一要增强责任意识。分发挥熟悉民俗、贴进群众、群众易于接受的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协助审判人员做好调解工作。二要发扬奉献精神。各位调解员均是各单位、各行业的中坚力量,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要发扬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的精神,做好陪审工作和调解工作。三要统筹兼顾。各位调解员要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陪审和调解工作的关系,既要做好本职岗位的工作,又要积极加强与各业务庭长的联系,协助各业务庭做好调解工作。“一个机制”即建立激励奖励机制。除在交通、误餐补助和经费保障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外,对于人民调解员亲自调解的案件,要予以一定奖励,政治处要结合考核部门尽快拿出意见,早日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