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4日,新乡中院审监庭组织干警到河南省二监狱就如何理解把握、贯彻执行减刑、假释新规定进行座谈。省二监狱监狱长陈好彬、副监狱长李振恒、刑罚执行科干警以及监区长、部分管教干警共30余人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新乡中院审监庭副庭长邢梅霞介绍了目前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执法理念、工作原则。邢梅霞指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为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应当贯穿于刑罚执行工作全过程。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具体案件中采取全面审查的方式,既审查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情况,也综合考量罪犯的原判刑罚、犯罪性质及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依法裁定罪犯的减刑幅度。审判员李信介绍了减刑、假释相关的新政策及法律法规出台的背景,减刑、假释制度改革的特点以及在新形势下法院和监狱在实际工作可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减刑、假释新规定加大了对此类案件公示力度,对法院和监狱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判员谢田霞从这一变化出发重点讲解了在规范制作司法文书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审监庭法官对监狱干警提出的一些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耐心的解答。
李振恒表示,新政策的变化给监狱的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监庭法官理论充实,经验丰富,他们的讲解有利于监狱干警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政策的变化。
陈好彬指出,减刑假释工作受到了中央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监狱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要求,新乡中院审监庭法官到监狱座谈沟通,对监狱更好地开展减刑假释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陈好彬表示,监狱与法院要继续加强沟通交流力度,努力构建减刑假释工作协作平台,共同推进罪犯减刑假释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据悉,在《最高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出台后,新乡中院在审理程序上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在全省中级法院中率先将监狱提请的减刑建议书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