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在新乡中院民五庭办公室内,一起陈年积怨在主审法官郭中伟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十五年恩怨一朝化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此案的缘由还要从1999年说起。1999年,郭某承揽了位于河南省原阳县的淤大堤工程的一部分,双方口头约定孟某承揽其中的约3万立方土方,按照每立方土方1.5元计算。该工程已施工完毕,但双方对案涉工程结算清单中是否包含电费一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2009年,孟某愤而起诉,将郭某告上法庭,郭某也提出反诉,双方关系进一步僵化。一审红旗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孟某的诉讼请求,郭某立刻提出上诉。
案件转至民五庭后,主审法官郭中伟通过认真阅卷,确立了调解结案的办案思路:一、案件争议标的额不算太大,1万元左右,有调解余地;二、双方系初中同学,以前关系不错,有调解基础;三、双方虽情绪激动,但未失控,有调解可能。当事人到达办公室刚刚落座,郭中伟法官就奉上两杯热茶,说:“恁老哥俩大老远过来了,先喝杯茶,一会儿再说咱的事,不着急。”两人的对立情绪稍有缓解。随后,趁着寒暄几句的机会,郭中伟法官先问两位小孩在哪儿上学,毕业在哪儿工作啊,进而引入同学情这个话题,两人也回想起当年同窗趣事。不知不觉间,时间过去了一个多小时,两人的情绪逐渐平静。在郭中伟法官的主持下,两人都表达出调解结案的意愿,趁热打铁,经过几轮讨价还价,两人终于握手言和,为老哥俩十五年的恩怨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民五庭按照院党组统一部署,正在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实践活动和“提升道德素养,争当文明法官”活动。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庭干警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