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15日上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河南师范大学“协同创新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河南师范大学勤政楼第三会议室举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副院长尚志东、政治部主任任春平与河南师范大学校长王键吉、副校长徐存拴,及两个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部分师生代表30余人参加了签署仪式。《河南法制报》、《大河报》、《新乡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作现场报道。
王键吉校长指出,这是两个单位合作共建、共同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又一个新起点。通过协同创新、战略合作,有利于将学校的学术研究优势和法院的司法实践优势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良性互动,推动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进程和法律理论与实践的协同创新,提升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法院的司法实践水平,最终实现学校和法院共同提升、携手发展。
袁荷刚院长指出,双方的合作既是落实教育部与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要举措,也是院校合作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件盛事。双方的合作将为新乡法院工作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持,能够更好的提升新乡两级法院法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这将对促进新乡法院司法公开、公正、公平、服务群众、宣传法制,弘扬司法文化,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法院也将充分发挥实践优势,主动承担河南师范大学教学实践基地的任务,实现双方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这是双方友好合作的升华和发展,标志着我们之间的合作交流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合作交流力度,全面落实协议的各项内容。一方面新乡法院作为河南师范大学的教学科研基地,最大可能地为学校师生科研、实习提供方便;另一方面,法院要充分利用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学术资源,双方共同开展司法理论研究和实务调研,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共建课程体系与培养方案、联合申报科研课题。通过探索更多的合作内容和交流形式深化共建合作关系。
河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徐存拴、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尚志东分别代表本单位在协议书上签字。河南师范大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韦留柱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尚志东,先后就如何贯彻落实战略合作协议、提高学术研究和司法实务水平、推进我国法治化进程等方面,作了热情洋溢的主题发言。
校院合作为我们法院工作导入了新思路,为双方发挥所长、资源共享搭建了新平台,在我们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定能在各自领域开辟出一番新天地,为我国的法治进程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