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惩处。消息让人激动,联想许多!
近年来,日益增多的医疗纠纷尤其是“职业医闹”,不仅加剧了医患矛盾,严重干扰了正常医疗秩序,一些暴力伤医还影响了社会稳定,制约了医疗的有序发展。医院本是救死扶伤圣地,医患矛盾久而不解,让医生不敢冒科学风险去创新开展本职工作,于是推诿病人逐渐司空见惯,病人就得不到应有的医疗权利,许多群众为此感到迷茫不解。寻找有效的解决途径,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
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也探索一些解决办法,大致分为3种,一是医患双方自行协调解决,主要是赔偿,二是通过行政干预缓解医患矛盾,其中不排除赔偿,三是第三方介入调解。但实事求是讲,无论哪一种办法都离不开赔偿,未能从根本上消除医疗纠纷发生的根由,于是就助长了“医闹”和暴力伤医,从而出现推诿病人,造成和导致医生难尽职责,病人无处求医的困境。
《意见》的出台,表明打击“医闹”的硬仗已经打响,这不单是对医疗行业的依法保护,也为大众的就医保驾护航。
作为一名法官,对《意见》的出台实施,既高兴又有压力,高兴的是有具体的法律法规支撑,今后可以依法主动、大胆、认真地公平公开公正依法审理解决医疗纠纷和打击“医闹”暴力伤医,但同时需要从职业角度深刻掌握《意见》,执行不得有半点差异,这就要对“三医”(医院医药医生)有深刻了解,弥补这方面存在的不足,从而能从医患双方利益出发,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解决纠纷,狠狠打击“医闹”和暴力伤医,用法律佑护医疗的有序开展,让广大民众享受日益提高的医疗服务,提高其健康水平,助推社会经济的发展。
《意见》的出台与实施,是法律解决社会突出问题的又一次公开公正公平亮相,它精准定位职业“医闹”,对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或借医疗纠纷实施敲诈勒索的“医闹”行为,要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有关规定从严惩处,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意愿。《意见》为“三医”走出“医闹”困境提供了法律路线图,同时也强调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无条件从职业道德出发,用科学客观的职业观念和专业技术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既负责对“医闹”的预防,又用自身保障患者的权益,这是法律与人性的有机结合,软硬兼施,以此从根本上根除“医闹”毒瘤。
显而易见,《意见》的实施将为保障全国医疗科学的有序运行,确保患者享有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打下坚实基础。有了法律支撑,医生就能解除后顾之忧,认真尽力尽心的工作,患者就能放心接受治疗,医疗就能有序发展,“看病难看病贵”困局就会有效缓解。